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详细内容

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有了结婚的打算,往往会共同商议买房用于婚后居住,由于双方正处于亲密关系中,出于信任一般很少就买房事宜签订书面文件。一旦恋爱关系破裂,婚房的出资人或房产证上的登记人能够主张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详细内容

案情回顾

小亮和小华于2004年确立恋爱关系。2007年,小华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小亮支付首付款、面积差价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及部分银行贷款,后房屋登记在小华名下。小亮主张房屋系为双方结婚而购置的婚房,登记在小华名下也是应其“有房才结婚”的要求,全部的购房款均由小亮及小亮的家人出资。小华对于小亮主张的双方已谈婚论嫁且房屋为婚房等说法均不认可,称系为督促小亮偿还之前的借款而购房。目前,房屋按揭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交付后用于出租。因双方感情破裂,小亮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其个人所有。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小亮的诉讼请求。小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详细内容

法官提示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详细内容

恋爱期间情侣共同购买婚房要慎重,为避免发生纠纷,法官提示大家:

1.恋爱双方决定共同购房时,应该对购房目的、出资情况、产权归属等情形提前作出约定,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固定。特别是在购置房屋有一定彩礼、嫁妆性质,或房屋限购政策下仅一方享有购房资质等情况时,可以通过事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各自所占份额的方式明确双方对房屋享有的权利等。

2.支付购房款过程中尽量避免大额现金交易,而是选择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等有交易记录的方式进行购房款支付。如有从父母亲友处拆借购房款或男女朋友间互相转账购房款的情况,转账时最好备注为“购房款”,以免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认定房款来源及转款性质。同时,要保留好银行转账记录、交款凭证、收据等能证明房屋出资情况的证据。

3.微信、QQ、支付宝等集聊天与转账交易于一身的软件在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情侣间经常使用收付款、转账等功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亦具有证明力,亦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关于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详细内容

法条链接

本案发生于民法典生效之前,故适用原物权法、婚姻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恋爱期间购婚房,分手之后归哪方?

在“521”这个特殊的日子,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即便缘分未到,恋爱终止,也能妥善处理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财物,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彩礼可以要回去吗
« 上一篇 2023年 3月 7日 上午12:51
事实婚姻离婚怎么处理有家暴 事实婚姻离婚的法律规定
下一篇 » 2023年 3月 7日 上午12:51